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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3年,现在到期,但是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不续签,合同上有规定,如果不提前通知,视为续签劳动合同,而这个企业在劳动合同到期的前3天,给了一个书面的通知,意思是公司不在与个人续签劳动合同。这个单位所有的工资都是发现金的,谈的时候都是按年薪谈的工资,谈7万的年薪,实际每个月只发4000(未减去五险公积金),说剩下的到年底发(年底财务总监会用她个人账号把钱打到我的卡上,已经有2年的记录)。每个月领的钱是发现金的,而且工资单是做两份的,一份上面是2500元,另外还有一个份是1500元。现在想要去劳动仲裁都没有办法举证,合同也没有给到个人,而且劳动合同是按最低工资标准签的,拿劳动合同来看,对个人很不利。现在想问的是,目前这个情况,怎么样子要到7万一年的这个钱?如果去劳动仲裁的话要注意什么?因为提供不了工资流水,也没办法证明年薪7万这个事情,我要怎么做?

其它综合
2018-11-15 20:41: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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