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2014年到**师范大学工作,因为我04年原单位买断下岗2005-2013年的社保未缴纳,现单位已自己是省级单位为由,说已前有拖欠的社保,师大就不能给我交社保,请我国家有这个文件规定吗?我现在想把以前的补上该怎么办。谢谢

劳动纠纷
2018-12-28 16:36:2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2014年之后的社保单位需要承担。之前断档的部分需要你自己补缴
  • 你好,请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的
  • 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带上你的身份证和劳动合同,最好还有每月工资单,如果工资是打到银行卡,可以去银行打印明细。因为补缴社保基于两点: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的时间段,确定需要补缴的期限),在职期间每月工资数额(核算每月应缴保费的基础)。对于没有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则还需要先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裁劳动关系和每月工资数额。
  • 社保就是所谓的“五险一金”,即是指:养老、保险、失业、工伤、生育五种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一金)。其具体的缴纳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 用人单位的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工伤和生育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 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会保险,一是不用缴纳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二是参加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由个人缴纳。 职工依法参保是带有强制性的! 如用人单位不为员工办理参保登记,社会保险行政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并对其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就算你和公司签订一份自愿不购买社保的协议书,这协议书也是无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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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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