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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产证被堂哥拿去做了私人抵押贷款,5年了,请问还有办法可以拿回房产证吗?

房产纠纷
2019-04-02 16:17:4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的抵押合同有吗?贷款的钱后来还了吗,还了多少,具体的问题需要沟通,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 房产证抵押贷款的类别

    房产抵押贷款根据利息计算和本金偿还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 房产证抵押贷款-渐进式抵押贷款。这种贷款是在偿还期根据借贷人的收益水平规定合理的、不等的偿还额,或每次还款额相同但还款的时间间隔逐渐变小。

    (2) 房产证抵押贷款-递减式还款抵押贷款。这是指先固定每个还款期所需偿还的本金,然后以日息计算每期应付的利息。

    (3) 房产证抵押贷款-定息抵押贷款。这是指金融机构在进行房地产抵押贷款时,在整个还款期限内固定抵押贷款利率的做法。

    (4) 房产证抵押贷款-重新协议利率抵押贷款或滚动抵押贷款。这是指抵押贷款在还款期限内每隔3年、4年或5年,允许双方重新协议抵押利率。

    (5)房产抵押贷款-此外,还有比例升值贷款,增快还本抵押和可调整利率抵押贷款等形式。
  • 《物权法》第l95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第196条: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第198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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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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