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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外地的,在工地干活脚骨折了,在医院住了12天,没有做手术医生叫回家休养,工资是按怎么算的,是按以前在工地一个月开的多少钱算,还是怎么算,我和公司没签劳务合同,

劳动纠纷
2018-12-26 16:37:0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家庭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 当然是按照以前一个月算了。
  • 劳动者在工地上骨折,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用人单位是需要为劳动者的人身安全负保障义务的。如果劳动者受到意外伤害的,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工伤的,用人单位需要负责。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工伤医疗期】《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17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这一条规定包含了四层意思:第一,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必备条款。第二,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期限必须是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第三,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第四,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按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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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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