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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孩子在深圳工作,跟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经工作2年了,现在怀孕5个月,上周公司突然以深圳公司撤销,搬迁至广州为由做裁员。现在又突然以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只做2个月工资的赔偿,请问这样合理吗?我家孩子该如何获得最好的经济赔偿呢?

劳动纠纷
2018-11-10 00:55:1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 经济性裁员是一年一个月补偿,如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一年两个月赔偿。孕妇是有权休产假的,怀孕期间以及哺乳期间公司不得辞退员工,你可以直接告知公司你要休产假,若辞退你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 你好,公司违法解除可以申请仲裁,争取双倍赔偿,每年两个月的工资
  • 您好,请问有没有劳动合同?
  •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关系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赔偿金则是经济补偿金的双倍。
  • 你好,可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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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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