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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劳务派遣的工作人员,工资是由财政发的,是跟一家政府招标的人力资源公司签的合同,每个月财政拨款是4000,然后社会保险五险是我们自己全款缴的,缴完后发给我们大概2500袁元左右,但是这个劳务公司每个月还要反收我们4000元5%的劳务税是200元,和100块的服务费,共计300元,请问一下他这样收合理吗??我查了网上差额纳税是除去工资和社会保险的,为什么他是按总额问我们收取税款的呢?谢谢您了,静候佳音!

合同纠纷
2018-11-09 10:09: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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