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欠条丢失,没有录音证据,有一个知情人,仅有转账记录,微信截图,这些证据能够到法院起诉欠款人么? 我所知道的欠款人家庭住址已经搬离,现在联系不上欠款人。联系其家人,拒绝告知具体信息。不过我有欠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起诉他么? 欠款人如果死亡,今年22周岁,名下无财产,其父母有义务偿还债务么?

债权债务
2019-04-27 23:22:5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欠款人
    追问:我不知道他的家庭住址,法院传票该如何送达呢?
    解答:可以公告送达
    追问:我跟欠款人在榆树市是高中同学,我所知道的已经搬离的欠款人的住处是在榆树市。但是听说他们家已经搬到长春,偶尔回榆树。这种情况下我应该在长春法院起诉还是榆树法院?
    解答:得去调取被告身份信息,再确定法院
    追问:我有他的身份证号,是榆树的。
    您说的调取身份信息是这个么?
    如果不,是我应该去公安局调取么?
    解答:你无权调取,得律师依法调取
    追问:嗷嗷,好的明白了。
    我现在要做的是回榆树请位律师嘛
    解答:你也可以在你所在地法院起诉。
    追问:您的意思是说我在保定,我可以在保定起诉么?
  •   债务人在将欠款还给债权人之后,没有向债权人索要欠条,也没有销毁,那么债权人事后仍然可以依据手上所持有的欠条要求债务人还款,欠条就是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证据。此时,如果债务人有证据举证自己已经还款,才可以得到法院支持;否则,债务人必须再次履行欠条上的还款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详情热线咨询
  • 对方给你的欠条上没有还款日期,你可以随时起诉对方.你如果收到对方还的部分欠款,给对方出具收条即可.如果重新写欠条,也可以,但是涉及债权债务纠纷的,还是建议尽快起诉,这样的话在保障债务的履行上要更有利.至于律师费用,因为不知道对方的户籍等情况,不好确定管辖法院的远近,所以就不好确定具体的费用.
  • 可以诉讼处理
    追问:我之前打过法律热线,那位告诉我"必须要知道地址才可以诉讼,不然传票无法送达,法院在立案之前不会帮忙找人"。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