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快到退休年龄了,可保险年份还不够,请问,单位也不可以继续留用续保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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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可以咨询相关保险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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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休保险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办理退休手续后,社会保险费就不再缴纳,如果办理退休手续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可按规定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补缴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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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当前政策,在参保缴费满15年的前提下,有如下几种情况可以50周岁退休:
1、职工养老保险的女工人:目前规定其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
2、职工养老保险中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一定期限的女干部:如果女干部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技术方面工作满一定期限,也可以提前五年退休即50周岁退休;
3、经当地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组织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性,可以在50周岁时申请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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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2012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提出,我国应逐步延龄退休,建议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现行退休年龄是为,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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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