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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委托我司(物流)海运进口一批货物,前期报了价格,后因为清关问题,产生了多余的费用,我重新做了费用单,A公司已经把费用单盖章正本回传我司,清关完成后,A公司要求提供费用高了的证明资料,我司提供不出来,A公司一直不付款,现在已经过去了6个月的时间,现在我司有权处置这批货物么

刑事案件
2018-11-13 13:34:2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最后先不要处理。因为该货物系你们签合同的货物,如果对方起诉要求你们履行合同,那你们必须有货物,其次因清关问题产生了费用,可以与对方协商,积极促进这件事情的解决,越早解决越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实在不行按照合同的一般规则处理。此买卖合同还是需要执行的。
  • 按照你们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如果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 可以留置,处分有风险,建议诉讼处理
  • 现在还没办法处置的,现在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占用仓库的损失,和相关费用。可以先给对方发函要求对方对方尽快履行义务赔偿损失否则追究责任
  •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 可以留置物货,但暂时无权处置。需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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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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