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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一个半月,已经口头提出辞职是半个月后的第7天,也就是7号,老板说得一个月才能走,到月底了想提前走,老板说得以书面提出辞职信的时间才能走,书面是这的15号,但是经常加班没有加班费,也没有买社保,也没有签合同,我月底可以直接走吗?

合同纠纷
2019-02-16 17:33: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工资,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
    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当然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支付时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
    另外,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份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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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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