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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昊电动车,质量问题严重,商家不给售后,可以要求退换货吗?

损害赔偿
2019-05-16 08:24: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
    追问:您好,我是5月25日下午在徐州市贾汪区XX专卖店买的盛昊s500.价格为8300元,后来收小麦就没怎么骑过,6月份开始发现问题,找过商家,商家推脱说下次给修,我们就走了,等了一个月左右吧,第二次去还是不给维修,态度恶劣而且坚称他家车子质量没有问题,叫我下次再去,我有跟他争执几句,叫我下次再去修理,他说要秋收还要忙着十一搞活动,第三次就是一个月前,他还是说车子没有质量问题,叫我去贾汪总经销商那里,结果贾汪总经销商给我修了两次,修的越来越严重,雨刷器也坏了,车子行驶的过程中也是嗡嗡响,后来贾汪经销商叫我去汴塘,汴塘不给维修,我找消协可以要求他们退钱或者更换新车吗?
  •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产品质量问题,无论对于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均非常重要的核心问题。因产品质量发生争议的情况也非常常见。根据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时间不同给大家提出关于产品质量争议的实用性解决方法。 一、如果订立合同后,对方交付的产品明显不符合质量要求如何处理 如果订立合同后,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是明确的。对方交付产品明显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如交付的产品的规格、品种等,显然与合同约定不符,即属显然违约。 买方应当当即提出质量异议,并作如下处理
  • 协商不成,立即到消协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以欺诈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依据“三包”第9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第10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换调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上述“三包”规定虽然没有明确不能收取运输费用,但是在销售时商家承诺免费送货,之后因产品问题而出现退换货产生的费用,就应该包含在免费送货之列,而不能再找任何借口进行收费。据此,产品在“三包”期内维修时所产生的运输费用,也不应让消费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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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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