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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欠钱不还,已向法院起诉,第一次为庭外调解,老赖称两个月内还清,可两个月期限到了却没收到一分还款,之后又继续向法院起诉老赖,法院受理,但是案情没进展,法院说找不到老赖,请问此案如何才有转机?

债权债务
2019-03-25 02:03:1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民事诉讼时效: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欠钱不还,如果到法庭起诉,被告应承担的后果:1、民事纠纷的被告可以不到庭,法院可以按照缺席判决,属于被告放弃自己的答辩权。被告下落不明不等同于“没有明确的被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33条 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未被宣告失踪,债权人起诉要求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传唤后缺席判决或者按中止诉讼处理。
    2、这个诉讼比较麻烦,一般要公告两次,每次两个月。官司打完需要半年。而且如果证据不足,很可能被中止诉讼。
    3、这个官司一定要打,除非你放弃债权。如不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启动诉讼,很可能丧失胜诉权。只有取得了胜诉的生效判决,你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他人欠你的钱才有可能追回。
  •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
    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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