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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工作当中至右眼受伤,视力恢复不了正常,达到几级,工司才赔偿。

劳动纠纷
2019-02-16 20:49: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你好,属于工伤,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一)治(医)疗费。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 康复治疗费。  (五) 辅助器具费。 (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 生活护理费。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 伤残津贴。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没评级的工伤待遇】: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出差伙食补助标准×70%(社保支付);  3、交通食宿费:按实际发生(社保支付);  4、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单位支付);  5、护理费:住院天数×当地护工标准(单位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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