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知
一、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市居民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1、申办地点:申领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区公安分局、县级市公安局办证中心。
2、申请领取手续:由本人提供如下资料:1、户口簿;2、广州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
经国家财政部核准,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缴纳工本费20元。
二、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符合以下条件的,应申请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1、尚未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2、第一代居民身份证遗失后仍未补换新证的;3、因身份证登记项目(姓名、民族、出生日期等)变更的;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损坏的;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
办理换证的地点:
1、如符合上述第(1)至(3)项条件的,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区公安分局、县级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
2、如符合第(4)、(5)项条件的居民,到市属十区内任一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未设办证中心的到派出所)办理;
3、增城、从化市的居民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