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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 1、毕业生须以诚实守信的行为应聘求职,践行诚信承诺。如有失诺行为,自愿接受取消应聘资格的后果,并承担违约责任。 2、准备参加或已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在《就业协议书》的“应聘意见”栏中注明,无注明视为不考研,注明考研的学生须于毕业当年4月30日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是否进行研究生学习。 3、用人单位、学校、毕业生三方均须严格履行本协议。签约后至报到前,毕业生方若提出违约,需征得用人单位方同意,并承担违约责任,交付用人单位违约金5000元。 5、培养方向为管理或技术岗位的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实行1年初期考核、2年生产锻炼的早期培养制度。培养期内不允许调出用人单位,期间因自行要求离开用人单位所造成的损失,毕业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就业协议书》条款内容与上述条款内容不符的,以本补充协议条款内容为准。 三方协议的有效时间是多会。我现在上班了,签订了一年的合同,是见习生。上了两个月的班准备辞职,他说因为三方的第五条,我有可能要交违约金,合理吗?我感觉是不是应该交的是培训费不是违约金。

合同纠纷
2018-10-26 19:32: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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