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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债务人死亡,他名下所欠信用卡30万,应该由谁负责偿还?

债权债务
2019-05-02 20:11:4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死亡,债务消灭,无人有责任偿还。
  • 你好,只能以他的遗产进行偿还。
    追问:如果没有遗产呢,夫妻一方或者父母兄弟要代为偿还吗?
  • 第一:直系亲属如果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不具备还款能力,银行就看有没有财产,或者遗产。如果财产,遗产都没有,银行就算坏账。第二:如果持卡人生前有财产,有可能一笔钱放在家里,有可能存在持卡人信用卡发卡银行意外的银行,那么银行都有为储户保密的原则。催收行怎么去界定他的生前的财产。  第三:如果持卡人是因为意外事故死亡的,例如车祸,或者医生的医疗事故等。那么可能会获得一笔赔偿款,如果家属配合的的话,银行可能收回欠款,如果不配合的话,银行最多是起诉到法院。如果欠款大于诉讼费的有可能起诉,如果欠款500以内的基本就算怀帐了。  第四:遗产的认定。出来银行存款之外的东西,那就是房子了,首先民房时不能买卖的 。那么商品房,如果面积小于65平方米的,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会判决执行的 。  基于以上的原因,对于信用卡欠款人死了怎么办这个问题,信用卡的欠款银行只能是尽可能的去催收,如果催收不到的话,就算坏账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所有,你也可以从死者的配偶那里追回债款。
    《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也就是说,债务人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法定范围内偿还债务。
  •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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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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