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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吗?已经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不租房了,个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合同纠纷
2019-03-20 16:25:4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能否解除合同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执行,按照约定解除的,不需要承担责任;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额违约责任。可致电详询。

  •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能否提前解除的问题,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承租人一时又找不到房屋时,可由双方协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腾出一部分,而不能强令承租人腾房搬家。属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时,原承租人有优先的承租权。
  • 个人租房纠纷的主体是以个人为单位的,如果以单位的形式进行房屋的租赁,同时又发生租房纠纷类问题不算在个人租房纠纷范畴。个人租房纠纷通常情况下以协商的形式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达到双方的共同意愿,则可以由第三方或者是相关法律机构介入进行解决。纠纷通常由于合同未对相关事项做详细说明,所以在约定时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说明。
  • 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
      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
      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造成的损失大于房东支付的违约金的,则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损失。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承租方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来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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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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