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钢筋工,我在大同工地干活,老板在大同又接了一个新工地,那天由于工地上活少,老板让我们去新工地干活,到下午五点多的时候不小心被钢筋弯曲机把右手食指挤破了,老板把我带到大同和平烧伤骨科医院检查一下医生说是手指有点骨折,最严重的就是手指的肉,从手指头一直裂开了,缝了一个小时左右,后来就在医院来输了一个星期的药,在这期间,老板也没来医院一次,给他打电话,他总说新工地太忙走不开,直到我出院的那天,他也没有来,他光说给我发红包过来,让我把医院的医药费和住院费交了。这钱算他自己的,现在我的手指还没好。也不能干活,我想请问一下。我这样的情况我想让老板给我工伤费和生活费,还有误工费,可是老板不同意,请问我该怎么维权?
-
这种情况 属于工伤 具体委托律师 主张工伤待遇
追问:我是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具体不知道怎么办,请您说具体一点好吗,谢谢!
解答:要具体咨询 的话 是收费的 可以当面咨询
-
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控告他,,,。
追问:我是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具体不知道怎么办,如果我到劳动监察大队控告他,我得准备什么材料,还有我跟老板也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请您说具体一点好吗,谢谢!!!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