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用人单位以裁员的方式退回到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叫我解除合同没有赔偿,或者给我另外找一个工作,但与原来的工作岗位都不一样,我可以不去,找劳务公司要赔偿吗?或者解除合同让劳务公司给我报失业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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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对方是进行合理的工作安排的话,是可以给你换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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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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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作岗位调动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操作岗位调整时,企业依然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1、调整岗位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调整后的岗位与调整前的岗位应有一定的关联,譬如把销售经理调整为销售主管可以认定为合理的,而把财务经理调整到销售岗位则可能欠缺合理性。
2、劳动者被调岗后能胜任新的工作,如果不具备适任能力,用人单位还应当负责培训教育,以使劳动者能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3、调整前应履行必要的告知和解释义务,做到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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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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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它的义务是为你找到接收单位,你的义务是履行好工作职责;
2,你和工作的公司,仅仅是劳务关系,仅仅有支付你工资的责任;
3,社保的缴纳不分是否为劳务,统一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
4,如果在签订劳动合同中,对工作的岗位有要求,那么该派遣公司有责任为你找到相应的工作岗位,也可以因外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你相应的补偿;
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未缴纳社保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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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