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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遗产继承,两位老人为夫妻关系,其中一位09年去世,有公正遗嘱3套私产房给4个儿子继承。12年另一位老人去世,遗嘱内容跟第一份遗嘱内容一致。12年去世的老人生前将3套私产房以房屋买卖的形式过户给其中两个儿子,是老人生前亲自去房管局办理。现另一个没尽过赡养义务的儿子起诉要求分割房产份额,他能分到多少?怎样尽量少分给这个没尽赡养义务的儿子?房屋过户是老人两个儿子亲属在房管局办理,需要银行打款记录吗?

继承
2018-10-24 13:01:1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是否有未尽赡养老人的证据,对于房屋买卖行为是否有合同,您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建议电话详谈比较好。
  • 没尽赡养义务的儿子也有继承权,可以少分。过户如果是老人生前过户,是有效的。看具体时间和情况。
  • 两位老人只能处分自己的份额,第二位老人生前的的行为已经改变了遗嘱内容;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 需要看具体证据,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 公证遗嘱是两个老人分别订立,还是共同订立?房产过户时是否有银行的打款记录?
    追问:公正遗嘱两位老人各一份,内容一致,分别各自签字盖章。过户时没有银行打款记录,交了老人和两个儿子的个人所得税
    解答:房产系两位老人的夫妻共同财产,每人各占一半份额,在前去世的老人留有遗嘱的情况下,后去世的老人订立的买卖协议应系部分无权处分,前去世老人的拥有的份额应按照遗嘱由四个子女共同继承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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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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