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一家火锅店上了四天班(试用期三天),没签任何合同,现在辞职可以随时走吗,老板说一个月才能走,不然没工资。

合同纠纷
2019-03-16 06:30:1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根据公司用工情况,大多数企业为员工安排的试用在2-6个月不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三十天内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法律风险接踵而至,当然前提条件是员工一方首先要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注;劳动者如何举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后续的文章中安排),如果员工能够在劳动争议仲裁中提供证据证明与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相关证据并被支持,作为用人单位,公司首先要承担因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第二,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承担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义务;第三,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发生工伤,因公司未办理工伤保险,公司因此需要为员工的工伤待遇买单。
  • 只签试用期合同的行为违反《劳动法》,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2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根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第2款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即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而不能单独签定试用期合同。
    单位通过合同约定规避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行为违法。《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