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公司法人,`,公司在2013年倒闭(没有注销),一直到现在没钱缴纳社保,以前缴的还有吗?现在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1-23 13:03:3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因为法人代表必然具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这些身份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如果被被认定为“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则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 以单位职工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险种及其比例:
    1. 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 ,个人缴纳8% 。
    2. 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 ,个人缴纳1% 。
    3. 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 ,个人缴纳2% 。
    4. 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5. 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险种及其比例:
    1. 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20% 。
    2. 医疗保险费:个人缴纳5% 。
  • 1、由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而出现工伤事故的赔偿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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