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请问我1997-5-1日入职,但公司从2003-3-1才给我购买社保,我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吗?谢谢!

合同纠纷
2019-02-11 23:38:0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向社保中心投诉补交社保
  •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补缴。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因此,合法的劳动合同是需要用人单位替劳动者购买社保的。
  •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社保的缴纳比例为:
    1、养老保险:单位:22%、 个人8%
    2、失业保险:单位:2%、 个人1%
    3、生育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
    4、工伤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
    5、医疗保险:单位:12%、 个人2%
    6、公积金: 单位:7%、 个人7%
  • 法律规定公司必要给员工买社保,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购买,不够买可以进行举报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