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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最近他的父母因为感情不和,所以准备办离婚手续,但是我的朋友的父母有一套房子,他有四个兄弟姐妹,所以我的朋友想知道他算不算财产继承人,子女财产继承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请问律师子女财产继承人继承的条件有哪些?

民事相关
2019-01-18 19:14: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继承权必需具备条件:
    1、必需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财产。
    2、必需是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 你好,继承权是基于身份关系而存在的,只要不存在法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只要是父母的子女都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当然遗产的继承要遵循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是否尽到赡养义务与有没有继承权无关,但是根据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尽到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较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同一顺序继承人分得更多遗产。
  • 如果逝者生前没有立遗嘱,则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如果逝者生前立有遗嘱,则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因死亡而遗留下来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而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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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