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0月12日,公司通知人事部找我谈解除劳动合同,我于16年4月进公司。前12个月总工资平均在5200元左右,可是公司只做3800元的底薪标准赔偿我15000元。请问合理吗?并且开具了以员工自愿离职的协议书,还有离职证明。公司只是好言相劝了一番,劝我知足吧赔偿可以了。可我觉得补偿不够但是员工厂牌,还有工作服要求归还,公司工作相关的培训资格证书还在我手里。这种条件还能找公司理赔合理的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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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胜诉几率很小
追问:我是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解聘时没有做离职体检,可以再找原单位给补做体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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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签字的话,可以申请仲裁。
追问:这个应该是非正常离职吧,单位给离职补偿金就是直接证明吧。本人从事危险品运输的,离职时,单位应该给做职业病体检的,结果单位没给做。现在应聘新单位了,入职体检时,发现肝功能受损,谷丙转氨酶偏高,入职不了。请问我失去工作后该怎么办,还能找原单位理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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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离职一般没有赔偿。
追问:这个应该是非正常离职吧,单位给离职补偿金就是直接证明吧。本人从事危险品运输的,离职时,单位应该给做职业病体检的,结果单位没给做。现在应聘新单位了,入职体检时,发现肝功能受损,谷丙转氨酶偏高,入职不了。请问我失去工作后该怎么办,还能找原单位理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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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