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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班后,单位要求员工电话或者微信处理工作事情,属于加班吗?

合同纠纷
2019-01-15 19:29: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一般是属于加班
  •   安排劳动者加班,如果不支付加班费,领导又不签字,那么该用人单位属于违法。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过年主动延长时间工作是否属于加班由法律为您整理介绍。   过年主动延长时间工作是否属于加班?   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由此可见,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也就是说,只有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用人单位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仅仅是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注意:   下列情形不能认定为员工自愿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费。   (一)、用人单位的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关于加班的规定,只要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就是有效的,对员工和用人单位都有约束力。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承认员工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为加班,则员工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休假。   (二)、用人单位已在事实上默认了该种行为为加班(如允许员工打加班卡),或对于员工自愿加班已有支付加班费的先例,那么,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费。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既不符合法定情形,又不具有充分合理性,只有经与员工协商后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并且依法提供加班待遇。如劳动者有正当理由拒绝加班的,不能作为违纪处理。 法定情形是指以下四种情况: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由于突发情况等,如员工拒绝加班将对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的,也不能拒绝延长工作时间。譬如,由于临时发生堵车等情况,造成公交车晚点的,即使过了下班时间,司机和售票员也不能扔下乘客和车辆不管,这时延长工作时间就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员工一般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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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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