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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是什么,因为家里面有人生了病好,我之前买了保险,觉得买了保险的话,应该至少能够报销一小部分吧,但是我又不知道应该去找那些医疗机构,所以就挺迷茫。哪些医疗机构可以报销?谢谢律师!

劳动纠纷
2019-06-05 18:31: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适用范围
    (一)具有我区农业户口的居民;父母为农业户口本人为非农业户口的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库区移民中未享受政府任何医疗保障的非农业户口人员;婚嫁我区未享受政府任何医疗保障的外埠人员。
    (二)按财政年度计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时间,年度参加,当年受益。
    二、参加登记
    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实行属地管理,由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办理经办手续,婚嫁我区的外埠人员随配偶在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办理经办手续。
    三、资金来源
    (一)2009年,市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40元;区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30元;镇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85元。2010年,依据有关规定分别增加相应补助标准。
    (二)村集体按人年5元标准给予资金支持。市、区农委确定的经济困难村,其村集体支持资金,由区、镇财政代为缴纳,分别承担所需支持资金的50%。
    (三)2009年参合人员每人缴费60元。库区移民中非农业户口人员其镇、村支持资金原则上由本人支付,每人缴费150元。婚嫁我区的外埠人员其镇、村支持资金由本人支付,每人缴费150元。
    (四)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优抚人员的个人出资,由区财政代为缴纳。
    四、风险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按照10%的系数提取风险金,在基本统筹资金出现超支时使用。
    五、就医范围
    (一)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区卫生系统所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66055部队医院、精神病院、法医医院、京顺医院、北京杏园金方国医医院;市域内三级甲等综合医疗机构17家、三级甲等专科医疗机构15家、三级甲等中医医疗机构5家(见附件1)。
    (二)因病情需要,转至定点三级甲等综合医疗机构治疗的,须经定点二级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证明。因特殊原因来不及办理手续而在区外公立医疗机构就医的,须从住院之日起两周内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在度过危险期(原则上不超过2周)后及时转入本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三)按照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的原则,坚持就近就医。
  • 你好,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农村医疗合作保险,所有农村居民都可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经费。
    报销范围:
    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实施过程中有门诊慢(大)病报销。  2、其标准是:门诊(慢)大病的补偿比为40%,不设起付线、封顶线为3000元。 2、新农合门诊慢(大)病办理及报销的程序是:  (1)办理所需材料:到所在乡农医所领取“新农合门诊慢(大)病申请表”,如实填写后,并持患者本人在县或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确诊的检验报告单或疾病诊断书、户口薄、身份证、农医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村委会和乡农医所签字并盖章,同时将以上材料交由乡农医所专职工作人员,集中统一到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办理。办理的时效原则规定为每年的6月30日前。  (2)报销的程序是:每年的11-12月为集中报销时间,所需材料是每次就医的门诊发票、定点医院对应每次开具的专用处方(作为每次用药清单以备审核)、本人的新农合慢(大)病卡、农医证交由乡农医所专职审核人员,集中统一到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实施过程中有门诊慢(大)病报销。  2、其标准是:门诊(慢)大病的补偿比为40%,不设起付线、封顶线为3000元。  3、我县新农合门诊慢(大)病是在省卫生厅确定的8类病种的基础上再增加了9种,具体是:“精神病、伴并发症的糖尿病、晚期血吸虫病、肺结核病、慢性肾病、脑卒中后遗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老年性慢性支气管炎、皮肌炎、肝豆状核变性病、重症肝病(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重症肌无力、三期高血压、甲亢、帕金森氏综合症”。  4、您所说的“紫癜性肾炎三级”是属我县新农合门诊慢(大)病报销范围。  5、新农合门诊慢(大)病办理及报销的程序是:  (1)办理所需材料:到所在乡农医所领取“新农合门诊慢(大)病申请表”,如实填写后,并持患者本人在县或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确诊的检验报告单或疾病诊断书、户口薄、身份证、农医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村委会和乡农医所签字并盖章,同时将以上材料交由乡农医所专职工作人员,集中统一到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办理。办理的时效原则规定为每年的6月30日前。  (2)报销的程序是:每年的11-12月为集中报销时间,所需材料是每次就医的门诊发票、定点医院对应每次开具的专用处方(作为每次用药清单以备审核)、本人的新农合慢(大)病卡、农医证交由乡农医所专职审核人员,集中统一到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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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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