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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在公司工作了近8年,签了3次合同。今年公司给我降了2次工资,每次都超过20%,生活所迫我都同意了。现在合同即将到期,前几天公司通知我不续签,让我交接工作没有补偿。现在又通知我改方法了,要调岗降薪,让我一个程序员转做销售,工资降40%,我觉得是在恶意逃避补偿金,我应该怎么办?请问我要如何做才能安全的离开公司并让公司给予补偿?

合同纠纷
2018-12-14 19:27:1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 对于是否胜任工作,企业说了算,调岗必然调薪,而调岗是劳动合同里面必然明确了你必须服从的;
    拒不调岗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加上劳动合同法未明确此种情形可以获补偿,所以最终结果是无法获赔;
    不足6个月的计算半个月,你说的就是按1.5月工资补,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用人单位二选一。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你好,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申请经济赔偿。
    追问:您好,梅律师。道理我明白的,我想问现在的情况我应该如何处理,提出不同意调岗,等待公司解除合同,还是等待合同到期呢,我如何做能保障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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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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