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经营一家分公司,签订合同三年,2017年底到期。没签合同至9月份。现总公司要收回,我不愿意。是否可视作合同的延续,延长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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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合同中有这种条款,否则之后未续签视为不定期,对方提前通知可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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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看合同的啊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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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什么场合下,只要涉及到权利义务都需要签订一份合同,以此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租房合同为例,在没有签订租房合同的情况下,根据相关的法律依据:租房时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的法律后果就是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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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拒绝继续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该向劳动者及时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期满后,除公司在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基础上维持或者提高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签的情形外,用公司均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点击文末“了解更多”,即可咨询律师)
3.劳动合同期满后,员工与公司双方均同意终止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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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需注意什么
1、担保问题。
(1)保证。
(2)抵押。订立抵押条款,
(3)定金。一般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第一,定金使用要慎重,并不是所有合同都要使用定金;第二,定金数额应不超过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二十;第三,支付定金一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
2、预付款问题,预付款是一方当事人按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
3、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问题。
(1)是选择仲裁解决还是诉讼解决。如果在合同中订立了有效的仲裁条款,那么发生纠纷时只能申请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
(2)如果在合同中订立了法院管辖条款时,应注意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是合同履行地、签订地、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及标的物所在地法院,并不得违背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
4、合同的签字盖章及有关手续问题。
(1)合同的签字盖章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第一,在签字盖章前,应对合同文本进行最后的审查把关。发现不合理之处,及时与对方协商修改,待修改后再签字盖章。第二,合同签字人应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由其代表人签字。第三,合同的盖章可以是单位公章,也可以是合同专用章,但不能加盖单位的内部职能科室的印章。
(2)合同的公证和鉴证。
5、合同的形式和内容问题。
(1)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形式主要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在合同形式方面应注意,有的合同只有签订书面合同才有效。
(2)合同的内容。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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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