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2008年12月31日到期,正好在公司服务十年。请问;如果不续签合同,我有怎样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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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鉴于你在该单位已经累计工作满十年,您在合同期满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2、如果你不续签合同,可以主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你想续签但单位不想续签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申请、要求判令单位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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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你可主张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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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于您在用人单位已经累计工作满十年,您在合同期满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2、如果您认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则只能主张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这样不是充分维护您权利的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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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此前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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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10年的话,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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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公司如果不续签的话,应该向你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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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