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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大拇指被机器切了一公分,半个指甲盖,是否算残疾,能不能得到赔偿,该赔偿多少?

劳动纠纷
2018-12-05 09:46:2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事故造成残疾的,按照以下规定赔偿:  1、生活护理费(34条2款):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50%、40%、30%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A、一至四级伤残待遇(35条)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35条1款)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27月*本人工资/月,二级25月*本人工资/月,三级23*本人工资/月,四级21*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伤残津贴:按月支付。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工伤职工退休: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保险,如低于伤残津贴应补足差额 基金支付  (5)缴纳基本医辽保险费改变:以伤伤残津贴为基数,单位与个人共同向基金支出  B、五级、六级(36条):保留劳动关系、适当安排工作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本人月工资 基金支出 (2)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单位支付。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6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 前提:终止劳动关系。标准:《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9条:五级10个月、六级8个月,以本人工资为基数 基金支出 (4)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标准:《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9条:五级50个月、六级40个月以本人工资为基数 单位支付  C、七级至十级(37条)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本人月工资、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 基金支出  (2)伤残津贴:无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标准:《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9条:7级6个月、八级4个月、九级2个月、10级1个月,以本人工资为基数 基金支出  (4)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标准:《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9条:七级25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4个月 单位支付
  •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人身伤害案件,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 工伤导致残疾可以索赔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用具费。
    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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