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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我是农村的想买别的村的房屋可以吗?

房产纠纷
2019-02-21 19:21:3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2条和第131条的规定,基于买卖合同的特殊法律关系,签订买卖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以下条款:一是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及包装方式;二是标的物的价格、金额、货币及价格术语;三是标的物交付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四是标的物的保险和运输方式;五是标的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和检验时间;六是价款支付的时间、地点,支付方式和结算方式。
  • 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卖双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
    3.质量要求;
    4.包装方式;
    5.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
    6.检验标准、时间、方法;
    7.结算方式;
    8.违约责任;
    9.解决争议的方法;
    10.其他条款(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质量保证期等)。
  • 程序: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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