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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子的时候签订了一份定金收据,买家说立马签购房合同,过了好久了,买家一直不来签合同,跟我说没有那么多钱给我,我这种情况,几次邀约买家,买家都不来,这份收据,有效期是多久,我遇到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

房产纠纷
2019-05-24 07:15:4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发通知,对方仍然不来签订合同,可以考虑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缴纳定金的可以没收定金,如果是向对方交纳定金的,可以要求双倍返还
    追问:现在就是我要明确询问她,现在态度到底是什么,中间因为协商不同意炒过一次,买房的不愿意买了,因为违约金问题,争执不下,买家找各种理由不妥协买房子,中秋节前,我电话录音咨询了她,要求她明确给出态度,到底是买还是不买,买不买我们都要把协议做好了,她说中秋过后,现在过了,都十一了,对方电话还是不打来,我发的消息对方能看见,就是不回复,对于这样的,我们需要怎么应对
    解答:建议发书面通知,给予适当的时间
  •   买卖双方依据双方之间协商的内容签订了的买卖合同,双方之间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果未履行自己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属于合同违约,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提起诉讼,卖方可以主张买方违约。
  • 房屋买卖合同应该不存有效期的问题,而是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何时应当履行的问题.对于你们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应当是有效的.现买方反悔,你可以选择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如要求对方履行,由于你们未在合同约定履行期限,你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果对方在合理时间内仍不履行,你可选择以诉讼法院的方式与对方解除,并可以对方违约为由不退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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