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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买了一个手机,然后我发现那个手机是假冒伪劣的,手机充电也充的很慢,所以现在我打算要去退钱,我想要了解一下,如果这个手机发生了什么,意外事故爆炸的话,那么我想能不能够要求卖家承担产品损害赔偿责任呢?

损害赔偿
2018-10-01 11:17:3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人身损害赔偿应当包括下列费用:
      1、医疗费;
      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
      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4、交通费;
      5、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
      6、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7、残疾赔偿金;
      8、受残疾人抚养的人所需的生活费;
      9、造成死亡的,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生活费;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二、财产损害赔偿:
      1、将损害财产恢复原状;
      2、将损害财产折价赔偿;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赔偿。
      受害人向生产者、销售者提出损害赔偿的时效期限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超过二年时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缺陷产品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请求赔偿权,自该产品交付最初使用人时起至缺陷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时止,如果该产品自交付最先使用人至事故发生之日超过十年,受损害人的请求赔偿权丧失,如果明示的安全期在十年以上,受损害人仍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 您好。《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产品质量法》第32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该法第31条还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先行)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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