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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以前有份不错的工作,后来认识了现在的老板,老板因为当时聘不到合适的业务员,就选择我作为他公司的业务员,承诺工资待遇后,与我签订了劳动合同,但现在我在公司作了六个月,没有什么成绩,老板有意思让我走人,但又没有明确提出来,让我在外地发展业务,公司又负责我的任何费用,只给我每个月的工资1500,我觉得这点工资对于我们这些业务人员太少了,自己根本承担不起,老板又招聘到了比我更好的业务员,提出苛刻的要求,所以现在想这样根本没办法工作,想问问那位律师能给我一个更好的解决办法呢!我如果主动提出辞职会不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谢谢了!

劳动纠纷
2006-08-23 2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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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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