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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购买9天出现行驶过程中突然熄火的质量问题,售后维修后3个月内再次出现同样问题,还有刹车泵问题,车门在内打不开问题,要求退车,起诉时可以要求3倍赔偿吗?

损害赔偿
2019-01-04 00:41:0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的,搜集证据。
  •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 你可以要求修理费,贬值损,误工费,交通费等,但是你的车位费的主张应当是没有理由。损失一般包括现存利益的损害,以及可得利益而不得,因此虽然车位空闲3个月,但你停车的利益已得到,难说有损害存在。且纵然其为损害,也应当与对方的侵权行为无因果关系。因此,难有成立的理由。我觉得,假如对方不积极赔偿的情形下,你现在最好向法院起诉,特别是贬值损这种情况,在保险索赔中是很有争议的。祝你好运,以上所言仅作参考!
  • 第二节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 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第三十四条 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第三十五条 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
      第三十六条 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第三十八条 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第三十九条 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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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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