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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特别多的人都喜欢国外的一些产品,但是由于国内的价格比较昂贵,所以他们一般都会选择代购的方式,所以我就产生了一个想法,我想要做一名海外代购员,但是我又有一点害怕,我想请问海外代购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呢?

损害赔偿
2018-09-27 20:36:3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海外代购的法律风险如下:一、涉嫌“逃税”
    海关总署于2010年连续出台两份文件,一份是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降低了个人邮寄进境物品的免征税税额标准,规定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而此前应征进口税税额在500元以内,海关予以免税;另一份是海关总署第54号文件,关于进境旅客携带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的规定,具体为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上述两份文件分别针对海外代购货源中的邮寄和私人携带,征税标准变得更加严格,在执行环节也加强了监管,一旦未按规定执行,就会涉嫌逃税。
    二、受行政处罚风险
    以海外代购中比重最大的化妆品为例,化妆品出现的安全性问题主要集中表现在使用禁用原料、被微生物污染、存在过敏性物质等几个方面,我国对化妆品进口和流通方面的管理规定主要包括:
    1、《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进口化妆品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2、2004年卫生部《关于简化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程序的通知》(卫监督发【2004】217号):自2004年8月1日起对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此外,对于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进口则需申请许可。
    3、化妆品经销商经销未经卫生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对经销商进行处罚。
  • 您好。关于海外代购的法律风险,一般有以下几条。1.涉嫌逃税。进境旅客携带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2.受行政处罚风险。进口化妆品是需要经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3.侵犯知识产权。国外的产品平行进口到国内如果改变了样貌或质量导致误认误买,认定为侵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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