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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在一家物业小区里做保安的,上下班是打卡,我在这上班没有休息天,刚来的时候说有四天,进来就没了,人多的时候还可以请个假,缺人了就请不了假,我在这一天上十二个小时,没有加班费、更没有节假日加班费,前天部门经理说让我十月一号开始只让我上夜班、不让上早班了,而且也不给我补贴,我知道经常上夜班对身体不好就和经理说我身体受不了(原因我有焦虑症),经理出口就伤人,还说不上就让写辞职报告走人,我是2015年三月二十二来公司上班的《中间培训了七天》公司试用期三个月,也就是2015年六月十三号算正式员工了,请问我是该怎样写辞职报告,该怎么讨回我的利益,听别的员工说,不干了可以去劳动局申诉一年有一个月的工资,如果非要走法律程序,我可以讨要我以前的加班费吗,

合同纠纷
2018-09-27 14: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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