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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搬厂,我在工厂做了一年零七个月,能赔多少钱

劳动纠纷
2018-09-27 10:51:1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照第四十七条,厂方应支付你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还应加一个月代通知金。
  • 如果被辞退,支付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可以要求补偿的,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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