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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诈骗电话和威胁的话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11-30 05:38:1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被诈骗 威胁 应该及时报警
  •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 电话诈骗基本是按照诈骗涉案数额来定罪量刑的,但在相关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了“从严惩处”。
      法律依据: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 一般骗子都会要你亲朋好友的电话,声称有好事通知你的时候却联系不到你,有了朋友亲戚的电话号码方便为你服务。这样的称述一般都是骗子的借口。还有的骗子电话声称自己是派出所或是什么流动党员委员会等部门的,正好你的确是流动党员,但是一旦涉及到其他人的电话或是银行卡等,一定要慎重,不要轻易泄露,哪怕自己去一趟也没有关系。接到骗子电话最好的方式就是提问,问清楚一些问题,比如它是怎么知道电话的,为什么要其他人的电话,当然一般这些骗子都有所准备,所以这个时候就问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或是直接告诉他打错了,如果真的找,还会打过来的。接到骗子电话有不小心被骗了,要在知道是骗子之后立马打电话报警,要让这些骗子都被警察抓住,要防止更多的人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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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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