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一不让请假,不给放假,也没说给三倍工资,说要放假只能离职,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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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去投诉。
追问:前天八月十五正常上班,也不算调休,这种情况怎么处理。上述问题可以算为公司辞退员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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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不给工资,属于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讨要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并依照被申请人的数量提交副本。申请书应载明法定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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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企业,法定假期不放假也不给三倍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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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