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师范学院18届本科毕业生,在学校双选会上签了一所私立学校,在2018.7.14过去那边高中培训到8.10,然后8.12参与给学校新高一学生上课到8.22,8.20参与平行班班主任工作一直到9.10,学校在8.22让我们新聘教师签用工合同,合同上面写了聘用时间是2018.9.1-2024.7.14,试用期是2018.9.1-2019.1.31共五个月。合同是两份,学校一份,教师一份,但是在8.22签合同的时候,我们所有老师签了名字按了手印过后,学校领导将我们的合同全部收上去给校长签字,到目前2018.9.20为止都还没发给我们合同,不知道学校会不会因为我辞职就在合同上动手脚。在培训工作的近两个月时间,由于没有钱花,学校问我们要不要预支1000工资,我预支了的,然后不堪忍受学校的一些事情在2018.9.10向学校提交辞职报告,校长同意了,我说我在最近两三天可能就走了,希望学校安排老师跟我交接工作,于是10号晚上校长就安排人来跟我交接工作,本来我晚上有课的,校长让我也别去上课了。于是在第二天中午我就带着行李离开学校了。工资是9.14发的,我走了没有发工资,他说的是我没有解约就不给我发,学校合同里写的违约金一年一万,我想说学校让我解约后我要不要支付6万的违约金呢?我不支付违约金的话,学校会不会告我上法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