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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商生产了一批产品,有质量问题,跟他们没有关系了,合同上写明,甲方可以要求退货,现在我要怎么起诉他 供货商生产了一批产品,收到货后当时没有问题,1个月左右,发现底部会反弹,有质量问题,少做了一道工序,现在供货商推脱责任,说货确认收货后,跟他们没有关系了,合同上写明,是生产问题的话,甲方可以要求退货,换货。现在供货商不愿意赔偿我们货款,和相应损失,我可以起诉他吗

损害赔偿
2019-03-20 05:19:2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关于质量问题引发的赔偿,有个前提,就是货物尚在。质量问题有外观质量和内在质量。外观质量通过视觉就能发现,因此在收货时或短时间内提出质量异议。内在质量则要通过专门的机关来检测才能发现。如果货物还在,则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提出赔偿请求。
  • 可以起诉的,但要及时,保存好证据
    追问:是可以要求他退货或赔偿的吧,在我们当地法院起诉,他不出席怎么办
  • 质量问题退货,第一百五十七条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第一百五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 买了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一年后再起诉,法院不会受理,因为诉讼时效是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向销售商反馈、协商解决办法。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民事起诉状需要写出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写清纠纷的事实,表达原告方的的基本诉求,最后签字并日期。《民诉法》规定的起诉状基本内容: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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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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