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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借了本金3万,到账3万有转账记录,借条写的5万,借了10天,现在借款人跑路了,联系不上,在武汉有房子,私人借款。请问怎么解决?

债权债务
2019-06-13 20:00:0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问是否知道对方的身份信息?我在这方面经验丰富,你可以明早直接来电跟我说,方便我给你指导。
  • 你好,收集证据,详情可以来电咨询。
  •   私人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愿协商,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借款人在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的行为。民间借款的利息是在借款事实发生的基础上产生的,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因此,私人借贷的利息问题属于合同之债,按合同的约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义务关系。  由于民间借贷的资金大多数属于民间个人自有的闲散资金,这一资金的性质决定了民间借贷具有自由性、广泛性的特征,也正因为如此,法律法规对于民间借贷的规定并不严格,而是让当事人拥有较多的自主权利。  我国法律对私人借款利息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这一条文确定了只要出借人与借款人在实施订立、变更和终止借贷行为时,在形式和内容上符合法律规定,国家就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予以法律保护。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允许民间借贷的有偿性,借贷利率可以高于国家银行利率,突破了以往民间有息借贷的禁区。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借款人跑了共同债务人不认借据,只能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及共同债务人,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二)写借条的注意事项:  1、写借条一定要注意写清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内容,尽量详细为宜。  2、使用质量较好的纸张,便于长期保存,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黑色水笔书写。  3、如有见证人,可请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以便增加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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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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