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劳动合,辞工要不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辞工期间,因为我们是计件的,提出辞职后,把一些单价低不好做的给我做,导致工资低,能否可以请假?,如果不批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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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劳动者自行离职不辞而别,显然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是一种违约行为。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天数进行计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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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后,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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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