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是这样的,我6月底向前单位申请了离职(离职员工工资规定两月之后发)也就是9月份发,可是中间发生了一点小插曲,忘记是7月还是8月的某一天跟前单位同事聊天(这是引子)刚好有个朋友那有个工作机会,想着离这个同事住的地方比较近(当时他已经搬家了,而我不知道)就问他要不要考虑,我也是出于好心,没想那么多,当然这个同事了解了以后也没有同意我的建议,聊完天以后就以为没事了…… 可笑的是,到了发工资的日子,前单位没有一个人通知我发生了什么,不是我问的话,我都不晓得我的工资被暂扣了,原因是我作为前单位人事部的员工来公然挖人,据我对那个同事的了解,他不会把这种事说出去,后来了解到是另外一个同事看了他的聊天记录(这属于侵犯隐私吧)就这么散布出去了…… 现在单位以我挖人的理由克扣我的劳动报酬,说按制度是不能给我发工资的,我在职的时候并没有看到关于这种情况的任何说明,所以制度是在我离职之后才制定的,跟我有关系吗,我没有必要执行吧! 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觉得特别冤枉,完全没有公正可言!维权的话我的胜算大吗?

合同纠纷
2018-09-12 15:03:0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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