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爸为一名煤矿工人,在某次体检中被鉴定为矽肺二期,生活津贴由社保局补发。现人突然去世,家中的妻子有津贴补助吗?孩子的补贴程度如何?煤矿有哪些补助?

劳动纠纷
2019-03-02 21:57: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社保补贴的情况涉及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
      1,应在其委托社会保障事务代理的市、区县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集中申报缴纳养老保险、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
      2,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从认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资格之月起享受。
      3,先由申请人垫付,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审核缴费凭证后,按季度补贴给本人。
      五,不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的对象:
      1,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被用人单位(含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公益公司、劳务派遣组织)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以及实现其他方式稳定就业且劳动报酬高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不属于灵活就业范畴,不适用该政策。
      2,曾经享受过再就业优惠政策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再享受大龄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3,大龄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仅能享受一次。
      4,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进行就业登记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当月起,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其应领未领的期限予以保留。
      5,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后,符合条例规定的,可继续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 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承担份额。
    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医疗费、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单位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可以享受丧葬补助费、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具体标准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退休职工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