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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云南买二手房住宅,产权证满了两年还有没有5.6的增值税?

房产纠纷
2019-02-18 21:30:1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详情可以向税局与不动产交易中心详细咨询。
  • 二手房须过户才能获得产权,二手房若是正常过户的话,按相关规定则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1)营业税:税率5.55%,由卖方缴纳
    (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由卖方缴纳
    (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4)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 和1%,由买方缴纳
    (5)测绘费:1.36元/平米,总额=1.3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
    (6)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非住宅10元/平米
    (7)登记费:工本费80元,共有权证:20元。
  • 二手房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土地增值税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并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部分,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增值税征收的两种方式 第一,核定征收,按照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率征收,这种模式类似于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如成交价为50万元,土地增值税应为500000×1%=5000元。 第二,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其中又分两种情况,一是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二是不能够提供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1、能够提供购房发票的,可减除以下项目金额: (1)取得房地产时有效发票所载的金额; (2)按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金额; (3)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 (4)取得房地产时所缴纳的契税。 2、不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成本评估法,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扣除项目金额按以下标准确认: (1)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证明; (2)中介机构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不包括土地评估价值),需经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进行确认; (3)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和价格评估费用。
  • 首先,房屋的所有权是永久的,所谓的50年70年只是对土地的规定。在中国,所有的土地全部都是属于中国共产党的。

    因为中国目前还没有到期的房产,所以所谓的徒弟出让金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初步定的是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标准,就像北京跟普通的县城不是一个标准一样。

    北京出台了草案,大约是500元每平,我们指定比这个低很多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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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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