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租了一间办公室,现在不想租了,但是签订合同的时候如果违约需要赔偿3个月的费用,但是我已经被押了2个月的费用了,可以不用支付第三个月费用终止合同吗?

合同纠纷
2018-10-28 14:14:2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不用支付提前退租
  •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3、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就可以。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失只有一百元,但约定的违约金却有几千元。如果算“过分高于”,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

      4、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   合同解除损害赔偿与合同终止损害赔偿的主要区别:  1、合同解除损害赔偿与合同终止损害赔偿的适用要件不同。合同解除较为复杂,既包括违约解除,也包括行使法定解除权的解除,还包括协商解除对每种解除的损害赔偿各不相同,赔偿范围也不同。通常认为合同解除损害赔偿的要件有:  (1)有合同解除的行为;  (2)合同解除给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  (3)合同解除与损害后果间存在因果关系。  而合同终止的损害赔偿存在的情形没有合同解除那么复杂,构成要件也相对简单,主要为:  (1)有合同终止的行为;  (2)合同终止给一方当事人带来损害;  (3)损害与终止有因果关系。  2、合同解除的损害赔偿与合同终止的损害赔偿在赔偿范围上不同。合同解除应当是溯及既往发生效力,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在损害、赔偿时,首先考虑恢复原状,即合同未履行的合同归于消灭。如合同已经履行,则双方应按照合同无效后返还财产的同样方法相互返还财产,同时有过错的当事人应承担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不需要或不能恢复的应补偿其代价。而合同终止主要适用于继续性合同效力只能向将来消灭,合同终止后不适合恢复原状。因为这类合同的特点是履行不是一次完结,而是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地履行,如租赁合同、雇用合同、保管合同等,对租赁后的东西不能恢复原状。  3、合同解除损害赔偿与合同终止损害赔偿存在的可能性大小不同。合同解除一般都存在损害赔偿问题,因为合同解除发生在合同履行结束前,而且往往是单方解除,不管是履行不能时的解除还是履行迟延时的解除都会使当事人双方利益失衡,存在一方受到损害的问题,所以合同解除产生损害赔偿的可能较大。而合同终止,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1条的规定,一般不会产生损害赔偿问题,合同终止往往是正常终结,合同之债消灭,不需要进行损害赔偿。
  • 订立合同,是一个经过充分协商达到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的各个步骤构成了合同订立的程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和实践当中形成的习惯作法。
    一、合同订立的过程是什么
    订立合同,是一个经过充分协商达到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的各个步骤构成了合同订立的程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和实践当中形成的习惯作法,订立合同的程序主要有:
    1、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
    2、资信审查。
    3、洽谈协商。
    4、拟定合同文书。
    有的合同,根据国家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则必须在有关部门审批后,才能正式生效。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注册公司流程和费用
企业法律顾问 290540
什么叫团伙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
什么叫团伙故意伤害罪
租赁合同退租注意事项
民法典 1489
租赁合同退租注意事项
合同期未满辞职需要付违约金吗
民法典 976
合同期未满辞职需要付违约金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16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27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64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49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3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19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