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想咨询一下关于员工合同、社保的问题。
我现在一家股份制单位上班,规模不是很大但还比较正规。我入职已经有一年半多了,但到现在为止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缴纳社保,入职半年左右时还让我签订了一份《员工自愿放弃社保权利的协议书》,上面有我的签字和单位的公章。我想问一下假如说我现在要求签合同、交社保而单位不同意并辞退我的话我能申请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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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入职一月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社保也应当给你缴纳,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权益,有需要可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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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可以的。可以向公司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等。建议委托律师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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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股份制公司呢?法律上有点无知啊!签署的这些是违法的,根本是无效的,也就吓唬你们老实人啊。
追问:那假如说我离职或者是被要求离职(有过暗示)的话能否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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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